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赤梅等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左小林的提请,经2017年2月16日乐山市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赤梅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段 叶为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安旭平为乐山市沙湾区教育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俊拥为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 平为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局长;
黄君祥为乐山市沙湾区监察局局长;
徐 杰为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局长;
陈世新为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局长;
方汝林为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局长;
何开鑫为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邹 华为乐山市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刚为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成银为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华中为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祝文杰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局局长;
刘灵泉为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局长;
王金福为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局长;
周洪兵为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华春为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谭子凯为乐山市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其武为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局长;
彭 云为乐山市沙湾区统计局局长;
王学清为乐山市沙湾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张旭峰为乐山市沙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乐山市沙湾区人大常委会
2017 年2月16日